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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粥,蒸了肉饼,还有拌了菠菜,炒了笋丝和黄瓜。昨天剩下的肉他切成丁放烤箱里烤了,可香可香了!”
吃货有一个最大的特性,那就是无论是说到吃还是吃起东西,都能听着看着的人非常有食欲。本来容时就饿了,听胡一元说完,就更是饿了。“那我去洗手然后吃饭。”
坐在餐桌边,成凌天也非常没形象地弄了一块玉米饼。当然也不能怪他,胡一元强力推销加上香味儿的确不错,而且媳妇儿都吃了,他必须得同甘共苦。不过实话实说,的确挺好吃。“伍铮,你是打算帮它的主人?”
伍铮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一元说过一会儿看一下这小黄狗的记忆。如果值得帮再考虑。何况花了这么多钱包的地方,不能浪费。”
这句话容时极其赞同。而且他也觉得,一个漠视生命的人,还真不一定值得他们帮忙。但是有一点他很好奇:“小黄是怎么知道它主人有危险的呢?”
成凌天告诉他:“其实包括人在内,万物都可能会有对危险的预知。只不过有的人很明显,有的人自己没有感觉得到。就像有人突然觉得心神不宁,那有很大程度上都是自己或者最亲近的人有什么事情发生。但这种预知的情况很少发生。绝大部分狗是对主人极其忠心的。如果是一只智商比普通同类高,而且有开灵智前兆的那种,对危害的预感就会更准确。当然最大的可能是它看到了主人要被人伤害。很多义犬都是在危急关头舍身救主的。”
容时咬了口玉米饼。“不知道小黄是属于那种。它主人能把它扔了,应该也不是看到主人被害吧?”这就不合逻辑了。
有胡一元在,要了解事情的经过的确很轻松。
因为查看的记忆是倒叙,所以等胡一元彻底搞清楚了,这才告诉大家:“原来把小黄扔在山上的不是它真正的主人,而是它主人的男朋友,不过是同居的那种。”
小黄的主人叫姚美玲,今年刚刚大学毕业,不过因为刚上大学的时候就跟没有再继续读书的闺蜜合资开了一家特色餐厅,生意非常好,所以很有钱。姚美玲的男朋友孟旬是她的大学学长,两个人是在孟旬大三,姚美玲大二的时候在一起的。这些在小黄的记忆力很模糊,没有画面而只有一些听人说过的句子,所以分辨出这个线索,胡一元还是费了点儿劲的。
小黄是姚美玲去年捡到的一只小狗崽。当时她把小黄抱回家,孟旬就非常不愿意。不过他现在吃住都在姚美玲的房子里。而且姚美玲的父母还不喜欢他这个毕业之后连工作都没找到的人做女婿,所以一直在劝让女儿跟他分手。他自然也不敢因为一条狗跟姚美玲吵架。
在小黄看到的世界里,姚美玲是一个非常开朗活泼的女生。对什么人都好,对路边的猫猫狗狗也很好。尤其是对小黄,也会特意做好吃的给它,会每天带它去遛弯,虽然是一只不值钱的土狗,可是还是花钱给它办了证书,打了疫苗,连洗澡都要带它去宠物美容院,照顾起来跟对待名犬也没多大区别。
可是就因为姚美玲在一只土狗上花了这么多钱,所以孟旬对小黄的怨气越来越大。尤其是每当他跟姚美玲借钱而姚美玲不愿意的时候,他就会偷偷拿小黄泄愤。这导致小黄对他的恨意极大。所以在它的记忆里,孟旬的形象特别真切,几乎跟它的主人是一样的清晰。只不过一个是忠心,一个是恨意。
这一次小黄之所以被扔到了滑雪场的山上。是因为它听到了孟旬跟人商量要绑架姚美玲的事儿。他找了几个人合伙,要在姚美玲去店里的路上把他劫走。然后孟旬就装好人跟姚美玲的父母一起“救人”。最好的结果是钱到手,然后姚美玲的父母也因为这件事儿对他改观,然后他能跟姚美玲结婚。当然最主要的,还是姚美玲和姚家的钱。
孟旬根本不可能把小黄当回事儿,一只狗又不会说话。可是小黄后来的举动超出了他的意料。他商量完这件事,整整四天,姚美玲除了遛它之外,只要姚美玲一离开家门要去店里,它就拼命咬着姚美玲的衣服不放。姚美玲对小黄非常宠爱,还真就为了小黄不去了。于是孟旬就怀疑,是不是这个小黄狗知道太聪明,知道自己的意图。
虽然这个想法他觉得很荒谬,但在这么下去,那几个合伙人该不干了。到时候被勒索的就会变成自己了。于是他趁着姚美玲打电话的时候,说要带小黄去方便,然后就把它弄到了滑雪场后山,把小黄扔进了铁网里面。
听胡一元续续断断地说完,所有人都皱了眉头。看来这个忙还真是非帮不可了,而且还是事不宜迟那种。
成凌天拍板:“这事儿可不一定只是绑架,万一出了人命就造孽了。胡一元,你能知道姚美玲家在什么地方吧?”
胡一元一拍胸脯:“知道知道!咱们现在就去?”
成凌天点头:“对。不过我要先找一下周晋。钱白花不白花是一回事儿,有他帮忙,对这个事儿也有帮助。毕竟这滑雪场是他的。小黄还就被扔在了滑雪场。”